1997年5月19日,揭阳市 普宁——惠来公路发生一宗抢劫案件,3名普宁籍群众押解801万元巨款前往汕尾、 惠州和深圳,在惠来路段被一伙歹徒跟踪拦车,歹徒冒充公安干警以查车为由,将人和车全部劫持。歹徒从葵潭拐进惠城路段,中途用枪将3名押款人员杀害,并将尸体抛于惠来——潮阳路段。此案被称为“粤东第一案”。。在个人借款合同复印件显示,贷款品种为个人经营性贷款,贷款用途一栏写的是经营周转,贷款支付方式为贷款人受托支付,其他债权担保为程小琼提供的定期存单质押担保,受托支付的交易对象账户为汶川顺发电熔冶炼有限公司